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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1 so久没更新了,贴篇偶的辩护词吧~呵呵,上次模法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和我的同事接受被告人陈孙铭亲属的委托,经过燕园律师事务所指派,并征得了被告人本人同意,参与本案诉讼,依法履行职责,承担辩护任务。 2004年7月20日凌晨2时许,我的当事人,酒后驾驶一辆无牌证摩托车,行驶到泉州市顺济桥收费站,发现多名武警在执勤检查,因害怕摩托车被扣押,陈孙铭不顾收费站工作人员呼喊,高速冲过收费站,在此过程中,过失与前去拦截的武警战士游希良相撞,致使游希良不幸身亡。在这里,我们首先向因公殉职的武警战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哀悼。 但是,悲哀不能掩盖法律的公正,我们认为控方对于被告人的犯罪指控既缺乏事实根据,又缺乏法律依据。控方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中“故意”二字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杀人的故意。所谓杀人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致使被害人死亡,但为了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采取各种手段去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这个结果的发生,或者持无所谓的态度任凭被害人死亡。并且这个故意是具体的,针对特定人的故意。通过审前的调查取证和刚才的法庭调查,我们对案发时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分析这些情况我们会发现被告人有意冲关无意杀人,即被告人根本不具有杀人故意。因此,指控其犯有故意杀人罪是不能成立的!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将分述如下,请合议庭慎重考虑,并予以采纳。 第一,被告人不希望产生伤亡后果,他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 被告人因为害怕驾驶的无证摩托车被扣押而逃避执勤人员的检查选择冲关。他没有选择顺行的西侧车道而是选择了东边的逆行车道。这是为什么?因为陈观察到东边车道无人无车。这正好说明了陈主观上就是想避开执勤人员,而不希望产生伤亡的后果。 另外,摩托车以80km/h的速度与行人相撞,其结果必然是两方都要遭受严重的伤害,撞击者是无法全身而退的,案件的结果也恰恰印证了这一点。正常人对这个结果都应当会有所预见。陈孙铭虽然喝了酒,但是他当时还有足够的控制力,可以以80公里的速度驾车,并且比较清醒地选择了东边当时无人无车的车道,且根据与陈孙铭一起喝酒的证人王开元的证言,陈孙铭酒后尚能对中国股市作出头头是道的分析,这足以证明陈的反应力下降了,但是并没有丧失基本的理智,他对这个两败俱伤的结果也应该是有预见的。所以,陈孙铭没有动机去故意撞击被害人。 第二,被告人在冲关的大部分过程中不知被害人的存在。 陈孙铭冲关时是以超过80km/h的速度沿宽6.8米的车道飞速行驶,正常人在这种沿直线高速驾驶的情况下,注意力必然是高度集中在道路正前方的,再因该收费站多处设立的检票亭的遮挡,尤其是设置在中间检查区的两个检票亭对被告人的视线遮挡作用更加明显,要知道在当时车速极快时间极短的情况下,即使轻微的遮挡作用也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的视线广角相对就更加狭窄了。加之当时为凌晨2时许,而且收费站灯光照明不好,这一点在现场勘查检验笔录所附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中第一幅夜间记录的照片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当时的光线确实很暗。驾驶员注意力高度集中在正前方、视线被遮挡视角狭小,光线昏暗,综合以上各种情况,我们可以肯定地归纳出,在被害人跑到东侧车道之前,被告人很难注意到被害人从西侧机动车道跑向东侧奔跑的情况。陈孙铭在根本就不知道游某存在的情况下,他如何希望或者放任他死亡呢? 第三,当被害人跑到东侧车道,即被告人发现被害人后,根本来不及实施任何补救措施,悲剧的发生是无可避免的而不是出于被告人的主观故意。 根据交通部科学研究院方杨院士的鉴定结论,当机动车驾驶员意识到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到实施刹车动作,一般约需时间2秒钟。这只是个参数,还要受技术熟练程度、反应能力大小等因素影响。另外,根据证人证言和被告人的供述,被告人当晚喝了6罐左右的“蓝带”啤酒,因酒精作用导致反应能力相对减弱,做出刹车或转向动作的时间也会延长。 收费站工作人员示意被告人陈孙铭停车时,摩托车距离该站北口有45米。顺济桥收费站全长32米。被害人游希良被撞点距离该站南口外2米。三段距离相加,共计79米。当时,陈孙铭驾驶的摩托车车速为每小时80公里以上。即使按每小时80公里的车速计算,每秒钟应行驶22米,通过79米的路程所需时间为3.5秒。该收费站每个机动车道口宽6.8米,撞击点位于东边道口中间,距离路边3.4米。游希良从西边车道的外侧越过西边车道到东边车道的中间,最小距离为10.2米。按照正常人的跑步速度,游希良跑完这段距离所需时间为2秒。如果以收费站工作人员喊停车时为起点,当游希良跑到被撞点时,陈孙铭距此仅有1.5秒的行驶路程。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反应时间为2秒。在此情况下,即使陈孙铭发现游希良后就采取制动措施,相撞也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再考虑到陈孙铭当晚喝了酒,反应能力减弱,反应时间相对要延长,相撞更不可避免。 况且,通过北部检票亭工作人员吴鸿胜的证言,我们得知,案发当时,检查站正在进行走私车辆检查,声音嘈杂。我们对于质疑被害人游希良能否在吴鸿胜喊第一声的时候就开始跑动。另外,根据被害人同事李玉波的证言,被害人向东跑动的过程中,为了确定被告没有选择西侧顺行车道,路过西侧路口的时候向北张望了一下,这就进一步耽误了被害人跑动的时间。从而进一步减少了留给被告人的反应时间。由此可以推出,相撞这个结果是超出被告人控制的,不可抗拒的。 综上,我的当事人对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故意,实属过失。 审判长、审判员,我的当事人酒后驾车故意闯关,交通肇事,并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理当受到处罚,但是法律的精义在于不枉不纵,不管从法律上还是事实上认定,被告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请法庭认真考虑并接纳我们的辩护意见。谢谢!
辩护人: 戴伟 潘旻然 2006.11.18 August 03 关于我爸我妈烹饪水平的比较老爸老妈从小就喜欢给我出难题
小时候就爱问我你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啊
比较妥当的答法当然是都喜欢
可是这样答他们俩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搞得我不胜其烦之后
这个问题最后的答案就定格为:都不喜欢
后来问题有发展了:你是像妈妈还是像爸爸啊
小时候长得比较漂亮的时候,他们都说像自己
后来发现我有越长越难看的趋势之后
我妈就说你越长越像你爸了
我爸就说你越长越像你妈了。。。。。。
昨晚又给我出难题了:是爸爸烧的菜好吃啊,还是妈妈烧的菜好吃啊。。。
这个。。。出于表扬先进,鼓励后进的目的,还是要好好比较一下的
老爸:
招牌菜:红烧鲫鱼 、糖醋小龙虾
口感:一般比较清淡(自己下馆子下多了。。。)
优点:善于创新,经常会在一道看似普通的菜里加上些匪夷所思的原料,然后出现非同一般的效果
缺点:有的时候放的原料太匪夷所思了,导致满盘皆输。。。
总评:老爸说他烧菜无师自通(这一点我倒是相信,他吹笛子吹口琴都是自己捉摸出来的)而且水平都还可以,至于那些创新。。。吃习惯了一样的。。。
老妈:
招牌菜:毛豆炒肉丝、虾子酱、糖醋排骨
口感:一般比较浓墨重彩
优点:味道在于佐料,该出手时就出手
缺点:有的时候出手太狠,结果那一餐最畅销的是白开水。。。
总评:在我外婆和我爸的娇纵下,我妈一般轻易不下厨。。。可是因为得了外婆的真传,每每下厨,都有惊人之作
至于评分,我爸比较平均。。。门门八十以上吧,还需继续努力,精益求精
我妈方差比较大,有的在六十徘徊,有的可以给一百,还需勤加练习 今天七夕今年七夕似乎炒得比往年更热
批判的人也大有人在:七夕=文人的鼓噪+商业的运作,就是与爱情无关
这又何必呢
商人想方设法寻找商机,文人借机泼泼墨水,情人们多个浪漫的理由
本来就都无可厚非嘛
至于方式的问题,想抓人眼皮也是正常心理,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好
这世上的事许多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也不是那么好蛊惑的
像某同学,找个机会和mm去趟乌镇也蛮好
July 28 补记杭州六日西湖
古往今来,写西湖的句子太多,以前觉得,文学是超越生活的,也曾妄言存在于唐诗宋词中的那个水光潋滟、浓妆淡抹、歌舞难休的西子湖恐怕更胜杭州城西那真真切切的一鉴方塘。直到亲身漫步在烟雨蒙蒙的西湖边,直到湖边的绿柳轻扫我衣襟,才不得不承认,我高估了人的才智,低估了自然造化。
曾经有人写文,哀悼周庄的没落,哀悼原先那一柄油纸伞下、清丽无双的江南古镇被世俗湮没。不得不承认,西湖也有了太多太多的人工痕迹:苏堤、白堤上那厚厚的一层柏油掩埋了太多历史的陈迹。只是好在苏小小的爱情还在细密的柳枝间轻轻摇曳、明眸顾盼;好在千年之后,荷花绿柳灿然依旧。
烟雨朦胧中,走在断桥上,想象着白娘子能为我送上一柄蓝花小伞,轻轻撑开,遮去千年。
乌镇
对乌镇的印象还停留在《似水年华》里那个眉目间锁着愁怨的江南小镇,去了,商业化的地方同样让我隐隐的心痛,问题的尴尬就在于此,若不是如织的游人,这里的木头房子恐怕也丧失了存在的价值,那些历史、那些情结可能就只存在与老人们的记忆中或是文人们的墨水中了。
只是茶壶嘴边袅袅的水汽尚未散开,竹制的摇椅悠闲的摇晃着,诉说那些古老的故事……
尽管旅游少女们还在想象在逢源桥上遇到心爱的人儿,那些临水的老房子里住着的却只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他们是最后活着的历史。
事实就是这样的残酷,不管是软玉温香还是剑气凌厉,那个古旧的江南都已消散在历史的雾霭中,随着奔腾的扬子江,一去不复还……
July 27 终于又回来了。。。我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个地方了……
最近的生活又一次验证了那句话——假期是用来荒废的
好像一共就做了以下这点事:
1。补觉:头等大事啊,上个学期感觉一个学期都在透支,尤其五一之后,不知道那几个星期都是怎么熬过来的。。。回来狂补觉,但黑眼圈貌似还没有消失。。。下个学期应该会好一点吧。。。要加强锻炼。。。嗯
2。读书:最近看了祝勇的几本书,感觉不错,尤其是旧宫殿,看过到现在心里都还有挺窒息的感觉。。。还没看过檀香刑。。。肯定更窒息。。。另外发现余秋雨的书是读不下去了,这厮也就能在电视上唬唬广大群众。。。还有老爸买回来的一堆关于弱势群体的书,看了半本决定不看了,否则又要回归大一上学期的愤青状。。。
3。电影:看了宫崎俊的好几部动画,真得不错,精致的画面,温馨的情感。温习了赫本的罗马假日、窈窕淑女,愈发觉得此女只应天上有啊。还有尼古拉斯凯奇的国家宝藏,天使之城,呵呵,因为”天使之城“我有点喜欢这个以前觉得很“痴长“的家伙了。。。另外见识了传说中的“王的男人”,无论电影技巧还是表达深度都远远不及“霸王别姬”啊,看完了还觉得有点恶心,哎,韩国人没得救了,这种电影也能这么红,李俊基这样的也能这么红。。。
4。旅游:原本是去厦门的,虽然去过了,但我真得很想念鼓浪屿,想念菽庄花园。。。可是后来遗憾未成行。。。然后就去了杭州六天,跟两个师姐一起,杭州还是很美滴~以后另作一文以记之,另外特别鸣谢乌镇之行胖胖同学的接待~唯一的遗憾是没有见到传说中的“舒伯特”,哈哈~
5。英语:这个都不好意思写上去了。。。回来这么久,单词背了1/3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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